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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推进金融改革和整顿千方百计确保农村稳定和发展

朱镕基在江苏考察时强调
2000-04-21 来源:光明日报 包永辉 刘思扬 我有话说

新华社南京4月20日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基近日在江苏考察工作时强调,继续推进金融改革与整顿、有效化解金融风险,仍然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一定要按照中央的决策和部署,着眼于加快建立现代金融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增强抗风险能力,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确保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他指出,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积极调整农业结构,对于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维护农村稳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一定要把中央的有关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4月12日至19日,朱镕基在江苏省委书记回良玉、省长季允石的陪同下,先后在徐州、淮阴、扬州、南京等地召开座谈会,就地方金融改革和防范金融风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农村稳定和发展等问题,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他还在铜山、宿迁、淮安、泰州、高邮、邗江、江都等地,下乡村,到田头,访农户,实地考察一些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蔬菜和苗木生产基地、国家储备粮库和国有企业等。考察期间,朱镕基听取了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工作汇报,对江苏近年来各方面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朱镕基指出,各地在中央统一领导下,推进金融改革,整顿金融秩序,加强金融监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但是,也要清醒看到金融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金融风险仍不容忽视,必须再接再厉,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朱镕基强调,要维护我国金融安全、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必须继续推进国有银行改革。要借鉴国外现代金融制度,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我国银行的规章制度,健全信贷、财务和内控机制,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监督制度,对各级行长实行严格的经营责任制、任职期间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同时,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中小金融机构的整顿与监管,切实解决非金融机构非法或变相从事金融业务的问题,坚决依法取缔和打击形形色色的非法集资活动。对地方信托投资公司、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等中小金融机构,以及农村合作基金会、供销合作社股金服务部的整顿与撤并,中央已提出了明确的政策,各地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朱基要求,在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中,要坚持区别情况、分类处理、标本兼治、保持稳定的原则,注意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努力提高金融机构资金使用的流动性、安全性和盈利水平,增强支付能力。金融机构不能出现新的亏损,关键是要端正信贷方向和精减冗员。二是加强各类金融机构内控制度建设,选拔符合任职资格、政治业务素质好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三是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管理体制改革和监管制度建设,进一步理顺各方面关系,明确和落实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的责任。四是对需要退出市场的金融机构,要抓紧清收债权和变现资产的工作,依法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五是加大查处各类金融案件的力度,依法严惩金融犯罪分子和贪污受贿腐败分子,尽可能把不法分子侵吞的资产追回来。

朱镕基指出,当前特别要重视和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的重要作用。农村信用社是最好的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引导农村信用社发展,使它成为新形势下农村金融的主力军。第一,积极帮助农村信用社解决过去遗留的问题。对前些年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中形成的历史包袱,要抓紧加以解决,使农村信用社能够正常经营。第二,端正农村信用社经营方向。农村信用社的贷款对象是农村、农业和农民。农村的存款资金必须贷到农村而不能流入城市,不能贷给乡镇工业建设项目和城镇基础设施项目。农村信用社县联社营业部的储蓄存款也要回流到农村,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和农户种植结构调整对资金的借贷需要。第三,调整和完善农村信用社的组织体系,为其注入新的活力,增强资金运用的能力。第四,农村信用社要加强内部整顿,转换经营机制,改进管理,精简机构,减少人员,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经营效益。第五,中国人民银行要进一步支持农村信用社,增加必要的再贷款,包括农村邮政储金的回流,增强农村信用社为农民和农业服务的能力;同时,加强对农村信用社贷款投向的监督。

朱镕基强调,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维护地方金融安全和促进地方金融发展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一定要坚持政企分开的原则,尊重金融机构独立经营和信贷自主权,自觉遵守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地方金融机构改革、整顿的领导和管理,维护正常的金融秩序,为金融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保持农村稳定和促进农业发展,是朱镕基考察的一个重要内容。朱镕基说,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是关系到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发展和保持农村稳定的一个重大问题。我国基本解决了12亿多人口的吃饭问题,这是一个历史性的伟大成就。这次在江苏调查期间,各地都认为,中央制定的“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粮改政策是正确的、有效的,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同时,也程度不同地反映出国有粮食企业没有完全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市场粮价下跌、农民增产不增收甚至减收,这种情况很值得我们注意。朱镕基强调,在当前粮食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国有粮食企业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是稳定粮价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保证。现在有些同志提出要放开粮食收购市场,这不仅无助于解决粮食供大于求的根本问题,而且在当前粮价很低、国有粮食企业又没有做到敞开收购的情况下,放开粮食收购市场,让粮商进农村收购粮食,必然会导致粮价进一步下跌,农民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如果这种情况发展下去,就会严重影响农业、农村和国民经济稳定。根据全国许多地方的调查,现在国有粮食企业只收购了农民余粮的2/3,江苏好一点,也才收购了80%。敞开收购粮食的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好,是一些地方粮食价格过低、国有粮食企业顺价销售困难的重要原因。现在的关键,是要进一步采取措施,切实做到敞开收购。一是中央和地方都要增加粮食风险基金,用于增加收购粮食的财政补贴;并要改进补贴办法,保证中央的粮食风险基金落实到基层。二是继续增加储备粮库建设。1998、1999两年国家修建了500亿斤仓容的粮库,后来又安排修建200亿斤仓容的粮库,今年和明年还要再分别安排200亿斤仓容的粮库建设。三是国有粮食企业必须做到常年挂牌收购。一年365天,天天收购粮食,不得限收拒收;同时要坚持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中央最近将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落实这三条。必须明白,放开粮食收购市场的前提,是国有粮食企业真正做到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只有“敞开”了,才能“放开”。如果国有粮食企业没能敞开收购,那就不能放开粮食收购市场。这是必须坚持的一条原则。同时,要加快粮食企业改革,真正做到政企分开。企业要深化内部改革,精减人员,加强管理,降低成本。县、乡政府要加强对粮食企业的监督。朱镕基说,在认真实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的同时,各地要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一步拓宽粮食销售渠道,允许经过省级批准的粮食和饲料加工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自用粮;认真办好县级粮食集贸市场,搞活粮食流通。

在谈到减轻农民负担时,朱镕基指出,这不仅是一个重要的经济问题,而且是一个严肃的政治问题。各地方要严格执行中央各项政策措施,认真减轻农民负担。要继续开展专项治理,完善监督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要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食之者众,生之者寡”的状况不改变,农民负担就不可能真正减轻。县、乡财政支出首先要保证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凡是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的地方,就不能进行任何建设,即使是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性事业建设,也一定要服从“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先后顺序。进行农村税费改革,是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重大举措,也是农村一项重大的制度建设。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的要求,着眼于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规范各方面分配关系、稳定农民合理税赋水平,认真搞好试点。江苏省要抓紧、抓好四个县(市)的税费改革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推开。

朱镕基说,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关键。在调整中,必须坚持面向市场,加强对市场需求的预测,防止造成新的产品积压。要因地制宜,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和特色产品,防止一哄而起、一哄而散。必须充分尊重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用政策和市场信息引导农民自觉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朱镕基在江都市丁伙镇双华村苗木种植基地考察时特别指出,在西部地区退耕还林和全国城市绿化工作大面积铺开后,对树苗树种的需要将孕育一个广大的苗木市场,这是江苏农村种植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向。

朱镕基在苏北一些农村还注意到木材加工厂和胶合板厂遍地开花的情况。他告诫当地负责人要防止小型加工企业泛滥和重复建设,要注意使植树造林和木材加工配套发展,不能过度砍伐林木资源。

陪同朱镕基在江苏考察的有关部门负责人有戴相龙、段应碧、马凯、汪洋、王建伦、万宝瑞、李剑阁、魏礼群、李伟、陈耀先、聂振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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